依据《关于中山大学自学考试收尾作业事宜的告诉》(粤考办〔2019〕19号)(详见附件1)和《关于我省自学考试行政管理等十八个专业改变主考校园的告诉》(粤考委〔2017〕4号)(详见附件2)有关精力, 结合我校自学考试收尾作业展开的实际情况,为更好服务广阔考生,现将我校自学考试收尾作业期限告诉如下:
我校自学考试收尾作业至2022年完毕,在此之前,我校持续为首报专业主考校园为中山大学的考生安排实践查核和结业论文,承受考生结业请求;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布告。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9年10月8日
